為促進企業技術創新,以科技進步振興經濟,推動和支持上海市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加速高新技術對傳統產業改造的步伐,依據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本市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實施意見,以及國家科技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申和公司積極響應上海市政府號召,于2010年10月份提交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主要以近3年(2007-2009年)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上年度(2009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以及近三年獲得的自主知識產權為主要內容展開。經過三年知識產權工作的大力開展,申和公司的專利數量已符合申報要求。
2010年12月份申和公司通過了上海市科委認定,取得了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為三年。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作為企業無形資產,在企業的生產經營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
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企業可享受以下減稅或免稅優惠:
1、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企業,經市科委組織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
2、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兩年。 3、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出口產品的產值達到當年總產值70%以上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所得稅。
4、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外的內資企業,經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在1995年底前也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